中小超市销售冒牌产品,被厂家以侵犯商标权为由起诉,这样的案件近几年来越来越常见。今日(4月18日)上午,镇江中院就开庭审理了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句容某超市侵权一案。法官提醒,中小超市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并保留好相关票据。
在庭审现场,原告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表示,原告于2017年5月发现被告句容某超市销售并非原告生产的七度空间卫生巾。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于2018年1月提起诉讼并提供相关证据。
原告律师说:“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犯‘七度空间’注册商标权的商品;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0元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500元,共计22500元。”
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方则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所进的商品为冒牌商品。目前他们已经停止销售涉案的冒牌商品,但对原告的赔偿要求无法接受,“我们是小本经营,卖一包这个卫生巾也挣不了几毛钱,两万多我们负担不起。”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原告选择撤诉。
在随后进行的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观摩座谈会上,镇江中院民三庭庭长王成瑶介绍,近年来类似的案件越来越多,主要原因有两点,“一个是厂家直接对销售端提起诉讼,直接有效地消除侵权行为,还有一个就是现在冒牌生产商往往很隐蔽,厂家找寻成本很高,通过对销售端提起诉讼,可以倒查冒牌生产商。”
王成瑶告诉记者,如果被告能够证明自己的商品是从正规渠道进来的,可以免除赔偿责任:“给我们广大的中小超市经营者提了个醒,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并保留好相关票据,不要成为售卖冒牌产品的助推者。”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钱飞 编辑/童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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