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支付机构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

2018年01月20日 01:41:39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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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营管部下发通知 要求辖内支付机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支付机构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

  本报讯(记者 程婕)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业内人士处获悉,近日央行营业管理部下发《关于开展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内各法人支付机构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在本单位及分支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各单位应于1月20日将自查情况、已采取措施等上报营业管理部。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应加强日常交易监测,对于发现的虚拟货币交易,应及时关闭有关交易主体的支付通道,并妥善处理待结算资金,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

  这并非监管部门首次对虚拟货币交易进行限制。去年监管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曾明确指出,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此外,据报道,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下,去年底,央行牵头多部委和多地金融办召开座谈会,对虚拟货币“挖矿”、场外交易等的下一阶段整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根据会议安排,将重点清理整顿注册地在境内的场外交易场所或平台(包括以“出海”形式将网站平台设在境外继续为国内用户提供交易服务)、为场外交易提供担保和清算的服务商、通过线上或线下为大额“点对点”交易提供做市服务的机构或个人等,并屏蔽其设在境外的交易服务网站和APP等。规范、整顿比特币矿场,引导相关企业有序退出。此外,对于为上述场外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的支付机构,则将要求自查整改,不得再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

  1月12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变相ICO活动的风险提示》。

  从全球来看,并非仅有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对虚拟货币持十分谨慎的态度。过去几个月,比特币监管态势在全球趋严。银行家们也普遍认为比特币风险很大。近日美国银行CEO Brian Moynihan表示,欢迎客户购买比特币,只是别通过旗下的美林银行来购买。Moynihan认为客户购买比特币应保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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