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次立法规定:住宅阳台必须设置污水管道

2017年12月27日 17:38:00 | 作者:许宸 罗飞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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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2月27日),南京市政府公布了新修订颁布的《南京市排水条例》,条例首次提出,住宅阳台必须设置污水管道,以立法形式对雨污分流分流加强管理。

以往,许多住宅阳台未设置独立的污水管道,而很多居民家的洗衣机都放在阳台上,如此一来,阳台生活污水尤其是洗衣机排放的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成为城市污水的重要来源,对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针对这一现象,此次出台的《排水条例》首次提出'新建、改建住宅的阳台应当单独设置污水管道,并纳入统一的污水收集系统',对于已建成住宅的阳台但没有单独设置污水管道的,条例也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改造或整治计划,在改造或者整治时增设污水管道。

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在新建、改建住宅的阳台(平台)设置污水管道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该《条例》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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