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捐赠遗产谁监管?将由公证处来执行

2017年12月20日 18:30:00 | 作者:姜豪华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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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有不少独身老人,身后希望捐赠出自己的遗产。但是碍于手续繁杂以及牵涉面太多,很多公益机构一般都不接受此类捐赠。随着12月份《江苏省慈善条例》的颁布,昨天(12月20日)下午,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与南京公证处签订了合作协议。今后,基金会将委托公证处来接受和执行老人公益捐赠,目前南京已有2名独身老人有了捐赠意愿。

  今年已经85岁高龄的郭奶奶(化名),老伴已经过世,她有一名养女,但多年不往来,郭奶奶希望捐赠自己所有的财产用来回报社会。

  南京市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 张媛 :“她自己住在养老院,然后把房产都卖掉了,手上有一部分现金,数额不算小,先尽自己看病,剩余的钱捐赠。”

  不久前郭奶奶坐着轮椅来到南京市公证处,订立了去世后财产遗赠给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遗嘱,并且约定由南京公证处来执行这份遗嘱。无独有偶,南京另一位今年已经95岁高龄的老人,也想在身后捐赠出自己的一套房产。

  南京市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 张媛:“终身未婚,没有子女,他有一个侄子关系不错。他想在他去世以后,把这套房产变卖,然后四分之一的钱给他侄子,也相当于一种回报,对他赡养,还有部分钱想捐给一些机构,帮他去完成一些心愿,比如说资助困难儿童等等。”

  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表示,以往由于没有法律机构支持,很多老人想捐赠,但手续不完备,监管不利等等,老人身后的捐赠行为容易引发亲属质疑。双方合作后,将由南京公证处来保障慈善财产捐赠后监管更加公开透明。

  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博爱遗嘱库 贺梦莹:“接受捐赠的时候,公证处作为慈善财产的执行人或者是监管人。”

  此外,新颁布的《江苏省慈善条例》规定,除了存款、现金等财产,今后房产、股票甚至古玩字画都可以作出捐赠。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记者/姜豪华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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