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镇江市民赵先生在4S店内买了辆新车。但没过多久,他意外发现自己的车竟然是某次爆炸事故后的翻新车。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赵先生将4S店告上了法院。近日,当地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相关审理细节。
2016年初,赵先生花费60多万元购置了一辆进口suv轿车。赵先生回去之后,通过上网查询这辆车的发动机号,无意间发现了问题。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袁泉:作为这个车型的国内总经销,在网站上对这辆事故车做了一个维修的描述,从描述来看,它不是关键部位的维修,主要是做了一些清洗,外观的漆膜做了一些补救,空气滤芯做了更换。
深入了解后,赵先生发现自己的新车,在2015年某次爆炸事故时,停在爆炸冲击范围内。不过4s店负责人一再强调,这辆车处在爆炸边缘,受到的损伤很小,不存在大的问题。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袁泉说,在爆炸的时候,这辆车它到底经历了什么,这方面的证据不太充分;再加上卖车时4s店没有跟消费者进行明示,所以法院初步认为这里面涉嫌欺诈。
最终,双方同意调解。汽车4s店全额退款,并赔偿近两倍车价的补偿金共计1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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