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妇幼保健院牵手慈善基金会撑起健康“保护伞”

2017年12月15日 14:20:00 | 作者:张祖名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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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15日),《瑞华慈善基金会——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战略合作协议》暨《瑞华慈善基金会——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医疗救助项目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举行。将为在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就诊的早产儿、妇科恶性肿瘤等病种的贫困患者提供医疗救助。  

  作为与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合作的首家妇幼保健机构,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表示,将继续发挥自身医疗技术服务优势,结合医疗救助慈善事业,帮助更多贫困患者重获健康,坚守呵护广大妇女儿童健康的使命,推动妇幼健康事业持续发展;瑞华慈善基金会则表示,将通过合作医院帮助贫困或因病致贫的患者、资助合作医院的优秀医生参加国内外的医疗技能提升培训项目、与合作医院共同开展基层医院的培训项目、资助合作医院开展医疗科研项目研究等。

  做群众健康“守门员”,医院压力非常大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对瑞华慈善基金会为代表的社会公益慈善组织及爱心企业表示感谢,并表示医院将严格执行国家卫计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规定,按资金限定用途和预算安排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投入到造福患者上。院长沈嵘介绍,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作为非营利性质的事业单位,长期以来坚持公益性,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认真履行医院的社会公益责任。多年来,医院在持续改善医疗环境、基础建设、人才培养、医疗设备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同时承担了华东地区首家母乳库等医疗公益项目,但单靠医院的力量远远无法满足社会公益的巨大需求。因此,瑞华慈善基金会在医院成立专项基金,能够帮助医院解决一些切实的困难。

  沈院长表示,由于受自身素质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很多贫困群众的健康卫生意识淡薄,小病拖、大病扛的情况绝非个例,也希望此次合作能帮助类似的群众,同时能吸引更多的爱心组织参与类似活动。

  瑞华慈善基金会——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医疗救助办法

  一、救助对象及条件

  (一)救助对象:在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就诊,涉及早产儿、妇科恶性肿瘤等病种的贫困患者;

  (二)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患者;

  2、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或“五保户”人员;

  3、国家、省、市、区政府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

  4、国家、省、市、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5、因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月人均收入低于2500元)的患者,并能提供个人及家庭贫困情况证明,加盖居(或村)委会及街道(乡镇或其他民政部门)公章。

  (三)对于规定病种之外的特殊贫困或极端病例,医院需代为走特殊申请通道。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享受救助:

  1、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标准的。

  2、家庭拥有2处及2处以上房产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

  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隐性收入)、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和证明的。

  二、救助范围与标准

  1、瑞华慈善基金会对在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就诊,罹患上述病种贫困患者医疗自费部分给予救助。

  2、本项目优先救助上述救助对象中申请人满足1-3类经济条件的特殊群体患者,优先救助南京市医保或非南京市医保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贫困患者。

  三、救助流程

  1、患者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确诊病情;

  2、符合救助要求的贫困患者可向医院科室领取或登陆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下载并填写“瑞华慈善基金会——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医疗救助项目”《申请书》、《申请表》;

  3、患者资料需真实、完整填写,并按照表上要求请民政部门对患者家庭贫困情况出示意见加盖公章;

  4、患者向医院相关科室提交申请材料;

  5、院方及瑞华慈善基金会审核患者材料,并及时给患者反馈审核结果;

  6、对确认符合贫困条件的患者,瑞华慈善基金会将实施救助。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记者/张祖名 编辑/范文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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