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成立以来,苏州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62件,调解成功72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5.14%,为劳动者实现经济权益10000余万元。这其中包括一些长期信访的案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2010年4月,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快速化解纠纷、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摸索、实践,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流程逐步完善:规范各项制度,人调委自成立以来,就根据司法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要求统一规范,建立了包括会议制度、重大和复杂劳动争议集体研究制度、工作报告制度、保密制度在内的一整套工作制度,形成了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的整个流程架构;建立“一窗式”服务,合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争议人民调解服务窗口,劳动者可在一个窗口同时享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与人民调解的受理服务,避免窗口间的相互推诿;引入法律援助机制,在劳动争议调解过程中,根据需要组织法援律师帮助劳动者解答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咨询,同时开展劳动争议法律宣传并参与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创新设立了苏州大市内的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的信息交流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之间,以及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与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发挥人民调解特色优势,在坚持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基础上,不受时间、条件的限制,程序简单,方便利民;回访调查,人调委对每次回访均有详细的回访记录并存档。如今,100%的结案率带来的不仅是群众对调解效果100%满意率,更有劳动纠纷向“零投诉、零上访、零积案”的转变。
今年5月,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竞争性磋商向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转移“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职能项目,这是江苏省首家市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劳动争议人民调解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接,是我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在工作机制上的新探索、新实践。通过调解职能转移,将充分发挥职业律师在公共服务中的作用,有效地缓解当前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过程中案多人少的矛盾,切实提升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的社会化、法治化和专业化水平。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