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交叉互查

2017年10月25日 16:00:00 | 作者:查多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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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督促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并按期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加大对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监察执法水平,积极应对秋冬季节雾霾易发天气,推进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江苏省环保厅日前从各设区市抽调70余名业务骨干组成12个检查组,启动全省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交叉互查,此次交叉互查将持续至2018年3月31日。

  据悉,此次全省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交叉互查的内容主要涉及四方面:一是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重点对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环评或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建设,运行维护记录是否齐全并与实际相符,是否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临时停产等行为。

  二是“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重点督查在线监控数据达标情况,检查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是否反映企业真实排污状况,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行为。

  三是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重点对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开展检查,是否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对“小散乱污”企业,各设区市环保部门需及时提请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予以整顿取缔,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

  对交叉互查中发现的问题,江苏省环保厅将组织督察组进行后督察,确保整改落实。对互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将反馈相关市环保部门,并对检查反馈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被检查市环保部门需对整改情况书面反馈,逐一销号。

  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且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的城市,江苏省环保厅将实施挂牌督办或公开约谈,并同步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确保交叉互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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