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震应急响应由Ⅰ级改为Ⅱ级 有何区别?

2017年08月09日 01:22:07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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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9日凌晨,中国地震局办公室发布消息,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四川九寨沟7.0级地震震情灾情综合判断,决定启动国家Ⅱ级地震应急响应。

  8月8日21时19分,四川省九寨沟县发生7.0级地震。

  当晚10点15分,中国地震局办公室发布消息,四川、甘肃、青海、宁夏、陕西多省震感明显,局部地区震感强烈,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人员伤亡,中国地震局决定,中国地震局办公室、监测预报司、震灾应急救援司和中国地震台网中心、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四川、甘肃、青海、陕西、宁夏省(区)地震局立即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做好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余震监测、地震趋势研判、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维持社会稳定等工作。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据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按照实际发生灾害程度将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并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相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相对应启动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分别由灾区所在省级、市级、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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