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3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或停征

2017年06月18日 08:41:17 | 来源:南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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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修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31项收费项目取消或停征

  南报网讯 (记者 李子俊) 为降低实体经济负担,市物价局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修订更新了《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截至2017年4月30日)》,于16日公布。

  记者看到,从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取消的收费项目有15个。如2016年5月1日起,取消土地登记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5个收费项目,2017年4月1日起,取消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证收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等10个收费项目。停征收费项目16个,如2017年4月1日起,停征地质工作成果资料费、船舶登记费等16个收费项目;免征收费项目4个,如2016年5月1日起,免征渔业船舶登记或变更登记费、新兽药审批费、《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4个收费项目;新增收费项目3个,如2016年新增不动产登记费、药品注册费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3个收费项目。

  “我市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项目,一律以《收费目录》为准。2017年4月30日以后国家、省批准立项、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市物价局相关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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