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南京低保标准提到810元 约15万人将受益

2017年06月17日 11:06:58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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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南京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今年7月1日起,全市低保标准从目前的750元/月提高到810元/月。此外,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低保的1.5倍,分散供养为1.3倍)、城市“三无”人员为低保的1.5倍、困难残疾人为低保的25%—100%不等,上述对象保障标准按低保标准相应比例提高;困境儿童救助和孤儿养育标准参照低保提标幅度相应调整。

  南京市自1996年建立低保制度以来,已第17次提高低保标准,从2004年起,每年7月份都对低保标准进行调整。此次提标,全市约有15万困难群众直接受益,其收入增长水平与一般居民基本同步。(通讯员秦冬平 记者董婉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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