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发布全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情况

2017年06月05日 18:09:00 | 作者:施中院 胡磊 任娴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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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6月5日,南京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南京两级法院一年来环境资源审判情况,并公布了六起典型的环境资源类案件。

2016年5月21日至2017年5月20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共收488件,结案436件,结案率89.34%。总收案数比上年度的307件增长58.96%。488件案件中,刑事案件182件,民事案件20件,行政案件286件。 全市法院一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182件,比上一年同期65件增加180%。其中占比例较大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92件,比上一年同期43件增加了113.95%;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40件,比上一年同期增加了12倍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主要集中在象牙制品,而象牙制品案发地多为古玩店、文玩店、玉器店、琥珀店、珠宝店等店铺发生交易。也有被告人通过手机微信等网络方式发布出售信息,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家中查获。另外,有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喜欢饲养宠物的心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2016年底,南京中院受理了3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三起公益诉讼提起主体包括社会环保组织、检察机关、省级政府。其中江苏省环保联合会、江苏省人民政府诉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中,省政府是作为共同原告申请参加省环保联合会提起的诉讼。3起公益诉讼案件均已开庭,近期将会做出裁判。

全市法院环境资源收案488件,其中行政案件286件,占58.61%。市中院环境资源收案247件,其中行政案件236件,占95.55%。市中院受理环境资源236件行政案件中,省政府作为被告的有70件,占2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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