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中午,徐州泉山交警在和平路云龙公园附近开展非机动车违法整治,一名女子骑电动车走机动车道被交警拦下,因为女子不配合执法,交警只好拔下她的车钥匙,不料女子竟然咬伤民警。
当天中午,这名女子因走机动车道被交警拦下,但因为她不配合执法,交警只得拔掉她的电动车钥匙,不料她竟然想直接推车离开。
谁知,女子被拦下后又开始撕扯民警的反光背心,说着说着女子竟然动手上民警手中抢钥匙,并张嘴咬伤执勤民警。民警随即将女子控制,并带上警车。女子坐进警车还不老实,不时的叫嚣着说民警非法拘留。
由于女子的行为已经涉嫌防碍公务,民警将其控制,并将其带回王陵派出所进行移交。女子看到民警动真各的了,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派出所里,女子不断向民警道歉,并请求民警放了她。这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徐州泉山交警大队民警 肖海波:“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恶劣的,可以处10日以上,7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500元以上的罚款;阻碍人民警察执法的,应当从重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 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可以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目前,该女子已经被带到派出所,案件还在审理当中。”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