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两会特评⑤|民法总则问世,朝精彩民法典迈出“第一步”

2017年03月15日 14:22:23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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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欧阳晨雨

  (作者欧阳晨雨,“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第四军医大学政治部法学研究者;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手机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2017年3月15日,一个注定载入史册的日子。就在这一天,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赞成2782票,反对30票,5人未按表决器的表决结果,正式通过民法总则草案,这也意味着我们离拥有自己的民法典,又近了一大步。

  众所周知,“民法典”乃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关键标志,而集“精华”于一身的“民法总则”,堪称这顶法律华冠上的明珠。虽说早在1986年,我国已颁布了“民法通则”,但基于立法技术、立法时间的局限性,并不是那么完美。

  31年过去,这部“民事权利宣言书”更是早已“掏空”,凡156条能被继续应用的,仅余10个左右;1954年、1962年、1979年、2002年,4次启动民法典制定,因为种种缘由,最终功亏一篑,更显露出“立法踯躅”的几许尴尬。

  一个伟大的时代,莫不拥有一部伟大的法典。回望历史,无论法兰西还是德意志的崛起,莫不有一部谓之传奇的民法典与之相伴。同样,对于一个致力于民族复兴,也是民商事活动频仍、民众权利意识不断勃兴的改革国度,理应拥有一部属于中国人的精彩“民法典”。

  从2016年起,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审”锤炼,再到2017年“两会”一锤定音,按照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的要求,和《中央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民法典起草的新提速,既体现了愈加成熟的立法技术,也体现了时代立法的担当作为。

  而今,民法总则问世,为民法典埋下了“立法基石”。法律通常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从立法序列看,制定民法典首当其冲的便是要升级“民法通则”为“民法总则”。只有解决好“民法总则”这个“总开关”,接下来的民法分则,才能“万丈高楼平地起”。

  新鲜出炉的“民法总则”,从庞大的民商事法律中“提取公因式”,包括基本原则、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附则等11章210条,立法框架更趋完备、更加科学,有利于紧随其后的民法分则更好地构筑其上。

  更为重要的是,民法总则顺利通过,为民法典埋下了“民主基因”和“科学基因”。四度审议,屡次公开,延续着民主立法的熊熊火炬。即便是如你我的普通民众,也能通过开放的制度渠道,与众多专门机构、专家学者一道,共襄这场立法盛事,在这部国之重典上,篆刻自己的智慧印痕。

  从一审稿、二审稿、三审稿,再到大会审议稿,立法者积极回应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的诉讼时效起算等热议焦点,增加紧急救助免责条款,完善监护制度等内容。在开门立法中,襁褓中的“草案”愈加完善,这既是一次面对全民的法治洗礼,也将为下步的分则起草与法典“融合”勾勒路径。

  迎面时代之浪涛,民法总则诞生了,的确可喜可贺。但要在2020年完成法典编纂,迎来统一民法典,仍是任重道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足中国实际、直面中国问题,一部中国特色的精彩民法典,终将来到我们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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