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中午,徐州鼓楼交警二中队民警刘培,在三环北路巡逻时发现两辆重型吊车没有悬挂号牌,于是立即将其拦下对其进行检查,这一查竟发现这两辆车竟还存在多项严重违法行为。
当天中午11点,交警发现这辆重型吊车前后均未悬挂号牌,于是将其拦下对其进行检查。正当民警对这辆车进行检查时,后面又开过来一辆一模一样的车辆,同样这辆车也未悬挂号牌,民警立即将其拦下。
原来这辆辆重型吊车是同一家单位的,驾驶员给出的解释是这两辆车刚返修好,他们从工厂里把车开出来去审车,准备审好车后再将号牌重新悬挂上去。而民警对其车辆状况查询后发现,两辆车均处于脱审状态。
民警告知驾驶员,车辆不仅要悬挂机动车号牌,还有带齐全部车辆手续,保险差一分钟未生效都不能上道路行驶。因为在保险未生效期间上路行驶,发生事故后是得不到任何保障的。
最终,交警对其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处以200元记12分的处罚,对其交强险未生效、脱审等违法行为,依法暂扣其车辆。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将移交交通部门进一步处理。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