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调查:瓶装水印上失踪儿童头像销售惹争议 爱心“变味”?

2016年11月19日 21:17:00 | 作者:ljw 康钰涵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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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个孩子的失踪,都伴随一个家庭的悲剧。随着《失孤》《亲爱的》等一些打拐类电影的热映,大家对走失儿童的关注度也是越来越高。最近,在青岛街头就出现了一款包装印有失踪儿童头像的矿泉水,呼吁关注失踪儿童并重奖帮助孩子寻找家人的好心人,有人认为,这是企业的创新义举,但是,也有人质疑,企业是在借机牟利。

  记者注意到,这条“宝贝回家”矿泉水出现在青岛便利店的消息,已经被多家媒体的官方微博转载,每条被转载的消息都有着过万的点赞和转发数。据了解,此款瓶身上印有失踪儿童的大头照及信息的矿泉水,共生产了50万瓶,主要在青岛的便利店、机场火车站等销售,下一步将扩大到北京、上海等地。记者也根据信息联系上了印在矿泉水瓶上的其中一位失踪孩子的家长。失踪儿童罗超凡的母亲张贵红:“我肯定是很激动的, 因为有这么多爱心人士的帮助 。孩子不回,寻儿不止。我就希望这些爱心商家能够在宣传我们孩子的同时,更能把打拐的政策一起印上去。”

  虽然,目前在镇江市的市面上并没有销售这种矿泉水,但记者街头采访了解到,大部分的市民和店家,都表示愿意购买和销售这种矿泉水。南京市民董女士:“会买的,还是会买的,毕竟的话,给小孩多一份希望吧。”

  在一片叫好的同时,也有人对标价5.5元一瓶的“宝贝回家”矿泉水表示质疑。部分网友指出,瓶身上印着的6个失踪儿童的信息,最早失踪的是在2003年,13年过去了,走失孩子的变化巨大,这种方式是否有用。镇江市民邓先生:“ 商家这样做我觉得不应该,本来就是做公益的,帮助其他人找孩子,你不能借助这个来提高你自己的价格。”

  对此,江苏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李炳硕认为,虽然此类行为,并没有违反慈善法的相关规定,但是商业与慈善应该明确区分开,以免让大众产生质疑或者不好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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