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王海一个人在战斗|荔枝时评

2016年11月14日 16:03:24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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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石川  

  (作者王石川,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媒体人;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双十一”刚刚过去,职业打假人王海再次引起媒体的关注,这一次,是因为他有钱花不出去,想“剁手”而不可得。“双十一”的前一天晚上,王海给下属布置了100万元的抢购任务,一天了,才花出去一万多。究其因,他上了多家商家的黑名单。据报道,自从开始在电商平台上打假以来,他已经有三十多个账号被列入了黑名单,甚至有的快递都已经送到楼下,又被商家紧急召回……如此一来,这假还怎么打?

  王海,被称为中国职业打假第一人。二十多年来,从实体店到网络平台,他隐藏在墨镜之后,行走在“打假”与“商人”之间的平衡木上,在争议之中成就着自己的事业。

  王海的困境实际上折射出职业打假人的困境。他们被商家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严阵以待,百般防范。在舆论场,他们名气似乎也不太好,被称为惟利是图之辈。其实,王海早就说过,“打假和正义无关,赚了钱才能更高尚”。即便以赚钱为目的,又有何妨?客观上让厂家和商家有所忌惮,让消费者受益,维护了公共利益,难道不该获得掌声?即便不把他们当成英雄,也不该嗤之以鼻吧。

  然而,王海们正在遭遇空前裹挟。购假索赔,风险不低,喋血街头,那是常事。王海出道20多年来,从未在公众面前摘下墨镜,这正是为了自我保护。与肉体上的伤害相比,打假难,难打假,恐怕让王海们更焦虑。

  王海们何以突围?即以被拉入黑名单为例,我们还达成共识:不能让王海一个人战斗。既然商家敢于拉黑王海,正可说明他们心中有鬼,这难道不是自我举报?故此,监管部门可联系王海(王海也可向监管部门举报),然后顺藤摸瓜,直捣黄龙。

  日前,有一则报道耐人寻味,称中消协启动“双十一”网购体验式调查,具体操作是:由消费维权志愿者模拟消费者身份,获取视频、录音、照片、网页等图文影像一手资料,并将相关商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体验结果及发现的典型问题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移送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双十一”已过,不知道体验情况如何,很显然,这一思路甚佳,与王海打假有异曲同工之妙。如果监管部门多搞一些类似体验,那些卖假货的商家一定心存畏惧,对净化市场大有裨益。

  除了监管部门为王海们撑腰,王海们最需要突破的另一个关隘就是名分问题。众所周知,今年85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到“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如果该条例付诸实施,对职业打假人绝非好事,毕竟他们打假就是以营利为目的。如果职业打假行为不再受法律保护,无法获得售假商家的赔偿,职业打假人很可能就意兴阑珊了。

  值得一提的是,现行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购买了生产者生产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获得10倍赔偿金;食品销售者即经销商,销售了‘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才承担赔偿损失,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那么,即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获得通过,也不能凌驾于《食品安全法》之上吧?

  曾有网友质疑,景阳冈的老虎为患多年,“伤了三二十条大汉性命”,为什么最后由一个醉汉(武松)打死?同样的,假货盛行为何要靠“王海们”来打?不管怎么说,我支持王海打假,王海们越多,无良商家才可能越少。只要不是碰瓷,只要将打假纳入法治轨道,王海们就有存在必要,也有权利赢得支持。为民除害,善莫大焉,王海不是武松,但某种程度上说,这个社会太需要武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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