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支持“海归”创业 最高支持4万元

2016年07月14日 09:20:00 | 作者:lxjsnj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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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新闻记者今天(7月14日)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对确定支持的A类、B类、C类留创项目,分别给予每个项目4万元、2.5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确定支持的留创园,每个给予一次性支持40万元。

  根据新办法,从事创新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具有独立开发研究能力,申报项目符合江苏省产业政策,能补充相关领域空白,有明确的成果转化、经济社会效益前景。而从事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则应以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以及现金方式出资回国创办企业,主导产品符合江苏省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并能带动就业,有海外创业经历者优先。申报资助项目应为首次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不再列入资助范围。同一申报人应只申报一项。每年3月底前,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就可向各地人社部门进行创新创业申报。

  各申请留创园应具备3个条件:获得市级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2年以上;或引进留学回国人员较多,获建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园、工业园、科创中心3年以上的园区;为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专门的孵化场地且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和不少于3人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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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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