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年上升的毒品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环境犯罪一起,被称为当今世界三大公害。今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5起毒品案18名被告人集中宣判,其中5人被判死刑8人被判死缓。被称为“贩毒妈妈”的27岁被告人李艳,利用怀孕哺乳为掩护,大肆多次贩卖毒品,数额高达7000多克。今天,她因犯贩卖毒品罪一审被判死缓。
被告人李艳,1989年9月出生,安徽阜阳人。2014年11月29日,她因贩卖甲基苯丙胺3000多克被警方抓获。由于当时她已有6个月身孕,警方对她采取了取保候强制措施。然而,李艳不知悔改,竟然利用自己怀孕不可能被判处死刑,并不予以关押的时机,继续大肆、多次贩卖毒品又达3000多克。2015年2月16号,她产下一子后,仍然不加收敛,继续贩毒。 今年2月,她因再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约1000克、氯胺酮456克被刑事拘留。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艳贩卖毒品数量大,系累犯再犯,应依法惩处。
审判长:根据刑法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艳,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艳的其他5名同案犯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死刑、死缓和有期徒刑3年不等的刑罚。
今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宣判的5起毒品案件、18名被告人中,有10人为累犯和毒品再犯,他们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涉案毒品数量大,5名被判死刑的被告人中,最少的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3000多克,最多的超过10千克。
近几年来,毒品犯罪除涉案毒品数量大、毒品种类多、团伙式、家族式犯罪特征明显外,女性毒品犯罪也日益突出,像被告人李艳这样的利用怀孕、哺乳等生理特点进行犯罪的女性犯罪嫌疑人不在少数。其中,贩毒达50多公斤的被告人支慧,在因涉嫌贩毒被采取取保候审期间,曾三次怀孕生子,再过不久,她也将面临法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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