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时评】拿两张公司手纸被开除 是否合理合法?

2015年09月25日 10:30:28 | 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文/曹梓 

  (作者曹梓,中央电视台新闻评论员;本文系作者为江苏网络电视台及旗下“荔枝新闻”客户端独家供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两张手纸能值多少钱?恐怕没几个人会在意这个问题。倘若因为两张手纸而丢了工作,你可能就会觉得这是咄咄怪事。但是还真有这样的事情,而且这样的事情还很多,那么这就不是怪事所能解释了。

  据报道,浙江金华某酒店的服务员张大姐急着上厕所,拿了酒店的两张手纸,结果被酒店认定为偷窃,不仅被开除,还被公示于众。

  企业的处理通报里说:此种行为属于偷窃行为,性质非常恶劣。“但笔者认为,从法律上来讲,两张纸的价值低到难以计量,根本达不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所规定的偷窃的量级,也就构不成违法犯罪。除了法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给人定罪,那么酒店也当然无权从法律上将这名员工的行为定性为偷窃。

  还有人说,就算张大姐的行为在法律上构不成偷窃,但是在道理上就是偷窃。那我们看看到底什么是偷窃。偷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但是报道的细节表明,张大姐因为肠胃不适,为了救急就随身携带了单位的纸巾备用,其主观上并无故意,其行为显然不属于偷窃。

  最后,肯定还会有人坚持认为这就是内部规定,拿一张手纸就是偷窃,既然你来上班,就得接受规定。问题是这些规定在起点上就无视法律。和法律相悖的任何规定,都没有效力。企业是你的,但是企业不是独立王国,更不是法外之地。企业的内部制度不仅要合法,还必须遵守《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公平、合理的原则。另外,规章制度必须是向劳动者公示后才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若酒店不能举证证明其已经将规章制度向张大姐作了公示,则单位的这一制度对张大姐就不具有约束力。

  说到底,两张手纸引发的悲剧背后是酒店管理者对劳动者权益的冷漠。管理者涉嫌违法。

  有的工厂规定拿了两张手纸就是盗窃,有的工厂要求员工下班要开包接受检查,更有甚者明确规定工人上厕所的次数。这是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傲慢。

  企业侵权劳动者,很多都是小事。对于小事,劳动者自己往往都懒得去追究。不是因为他们觉得无所谓,而是追究起来的成本和所得不成正比。而有的尽管是大事,要想讨回公道,也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香港社会学家潘毅在研究中国当代打工者的著作里提到,企业主毫不掩饰他们视工人为单纯生产工具的用心,直接而粗暴地管训工人的身体和情感。看看那些活生生的例子就知道潘毅所言不虚。拿了两张手纸就被污名为盗窃,这种伤害工人名誉的行为,谈何尊重工人情感?

  要让企业主尊重和重视劳动者,这就需要政府和社会为劳动者降低维权成本,保护每个劳动者的合法诉求可以轻易地被程序实现。这不是一部《劳动法》就能解决的问题,需要一整套法律体系的配合;这也不是一家劳动仲裁机构就能包办的,需要工会、司法等一系列力量的帮助。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