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优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500元/生·月

上月,一则“苏州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吸引了苏城家长的关注。近日,据苏州市物价局消息,在经过公告、意见征求后,正式调整标准已经确定,与原征求意见稿有所变动。根据正式方案,保育教育费标准(基准)中,市优质幼儿园(集体办性质)从征求意见稿的465元/生·月,调整为460元/生·月;合格幼儿园(集体办性质)从征求意见稿的415元/生·月,调整为410元/生·月。

  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标准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基准)中,公办省优质幼儿园为500元/生·月;市 优质幼儿园调整到400元/生·月;合格幼儿园为350元/生·月。集体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基准)中,省优质幼儿园调整到500元/生·月;市优质幼儿园为460元/生·月;合格幼儿园为410元/生·月。

  幼儿园(托儿所)招收新生时,实际收费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不超过10%幅度内上下浮动。为鼓励幼儿园(托儿所)在寒、暑假期间向幼儿开放,假期收费可按幼儿园(托儿所)现行收费基础上适当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幼儿园(托儿所)为未满三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收费标准在幼儿园(托儿所)实际收费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每生每月50元。

  除了保育教育费,本次收费标准调整通知还包括托管费标准、伙食费标准、幼儿园(托儿所)代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其中,托管费收费标准为60元/人·月,伙食费按月据实结算。幼儿园代收费用包括集中代购被褥、洗漱用品等收取的生活用品费用。收费调整从今年秋季招收新生开始执行。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