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报告》,农村学生“一日两餐”状况已有改善。 东方IC 资料
中国的农村学生“一日两餐”“咸菜拌饭”“冷饭冷菜”等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变,教育部9月6日发布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报告》,报告指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至今有3年多,全国超过1/3的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超过1/4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政策,实施规模位居世界第三。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由国家督学、有关专家,以及全国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人士等组成的9个督导组,于2015年6月23日至7月3日对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8个省(区、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此次督导突出问题导向,随机抽查了36个连片特困县的144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重点检查营养膳食补助落实、学校供餐、食堂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公示和学生营养教育等6个方面19项内容。
发现存在四大问题
(一)“两个安全”仍存隐患。督导中发现少数地方没有严格落实招标采购要求,个别试点县大宗原辅材料未实行集中采购;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不够规范,各地都存在小规模学校食堂未达到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问题,有的学校负责人陪餐、样品留样、卫生消毒、原辅材料存放等要求落实不到位,个别试点学校存在采购的蔬菜发生霉变问题;一些地方未实行营养餐资金的专账核算,少数学校食堂财务人员使用个人账户进行资金管理,个别地方在审计中发现学校存在挤占挪用、虚报套取专款的问题。同时,督导中还发现不少地方未按要求使用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核报受益学生数,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缺乏保障,个别学校存在虚报受益学生人数问题。
(二)供餐模式转变较慢。少数地区学校食堂建设进度比较缓慢,部分地区完工学校食堂未及时交付使用。截至2015年4月底,全国已完工食堂建设项目的学校达到64828所,已交付使用的学校为58018所,还有6810所学校食堂因竣工验收手续、厨房设施配备等原因未投入使用。
(三)食堂运转压力较大。学校食堂人员工资缺乏长效保障,多数试点县未按要求将食堂工作人员待遇纳入财政预算,普遍存在食堂工作人员工资挤占学校公用经费,以及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低、人员流动率高、业务培训少、素质难以保证等现象。同时,教师工作负担较重,各地普遍存在教师除组织学生用餐外,还兼职食堂工作,从事食品采购、验收、出入库、登记造册、帮厨乃至炊事员工作的情况。
(四)政策理解存在偏差。一是部分地区存在“挤出效应”,有的地方、学校和学生家长将营养膳食补助片面理解为免费午餐,有些地方自试点以来,所有费用由政府负担,家长原来的伙食费支出完全退出,影响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的效果。二是有的地方期待中央“包打天下”,面对在县城就读农村家庭学生、农村小学附属学前班幼儿、省贫县农村学生未纳入国家试点膳食补助范围等问题,期待中央一步到位扩大国家试点范围,没有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只管吃饱不注重营养健康,部分学校缺乏专业营养指导,食堂工作人员对营养配餐知识了解较少,膳食搭配不科学、不营养。有的学校课间加餐内容单一,结构不尽合理,存在采购不健康食品等问题。多数学校未将营养餐和学生营养健康教育有机结合。
鼓励为学校配专兼职营养师
督导组建议,要牢固树立红线思维确保安全。各省要组织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督促试点县对原材料采购、食品配送、食材加工、学生用餐等各环节食品安全进行全程监管,落实大宗原材料“四统一”政府采购要求,严格执行供餐“黑名单”制,进一步提升营养餐食品安全水平。要加强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严格审核各试点县报送的受益学生人数。要指导试点县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坚持透明操作,定期开展专项审计。
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参与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积极争取免费午餐和厨房设施设备捐助等学生营养改善公益项目。
鼓励将有需要的试点县将小学食堂餐厅及厨房设施设备向附设学前班、幼儿园开放,引导有条件的试点县将在县城就读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纳入覆盖范围。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支持试点县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建设配餐中心、引入大学后勤集团等途径,解决用工和管理难题。
督导组建议,各省要全面、准确宣传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要求,引导各试点县统筹膳食补助、“一补”资金、地方投入、家庭分担、社会捐助等,做加法添营养,防止出现挤出效应。加强营养配餐指导,充分利用“学生电子营养师系统”、“农村学生膳食营养指导手册”等工具,指导试点县结合当地特产和饮食文化,制定营养均衡、种类丰富的食谱。探索开展公共营养师培养培训,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县为学校配备专兼职营养师,总结推广试点县营养健康教育成功经验。